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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缴纳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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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的缴纳

  • 学费的缴纳是根据学士日程,在规定期限内学生在综合信息系统中查询打印自己的学费缴纳单,自行前往银行现场缴纳或者使用ATM机转账进行

学费的分期缴纳

  • 想要申请学费分期缴纳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综合信息系统, 进行申请, 等待同意, 来完成申请
  • 得到学费分期付款同意的学生要在所定的期间内缴清相应的费用, 如果没有在相应的时间内缴纳清学费, 将按照校规第23条规定予以未登录除籍处理, 并且按照 “学费返还标准”中返还的标准, 缴纳应该缴纳的学费

复学学期学费缴纳

  • 因入伍或者疾病没有得到成绩认证而休学的情况下, 不用缴纳复学学期学费. 但是成绩得到认证后休学, 仍需缴纳复学学期学费。
  • 入伍或疾病以外的事由, 在课时三分之一之前休学的情况, 无需缴纳复学学期学费.但是课时超过三分之一的情况, 仍需缴纳复学学期学费
  • 再入学的学生必须缴纳规定的再入学金, 复学生和再入学生都适用于学生同一学 年的学费标准

正常学年制未毕业学生学费缴纳

  • 毕业学分不足或者因不得已的理由超过了正常的学期, 则按照以下的标准进行登 录金的缴纳。
    ① 1 ~ 3学分缴纳学费的六分之一
    ② 4 ~ 6学分缴纳学费的三分之一
    ③ 7 ~ 9学分缴纳学费的二分之一
    ④ 10学分以上缴纳全额的学费

学费的返还

  • 学费的多交或者相关法令特别规定等特殊情况之外的情况, 学费不作返还处理
  • 如果情况不属于第一项, 按照下面各项, 只需满足一项, 学费方能按照学费的返还 标准进行返还
    ① 根据法令无法入学(包含再入学和编入学)或者无法继续就读的情况
    ② 得到入学通知书明确表示要入学放弃的学生
    ③ 在学中的学生明确表示自退的学生
    ④ 本人的疾病, 死亡或是自然灾害其他不得已的事由而无法入学或者无法继续学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