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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课顺序

  1. 在规定期间学生通过网络进行选课后, 经过指导教师和学科长确定根据课程人员不足的情况决定课程的取消或课程的确定
  2. 原则上, 选课分为日间和夜间两种学习类型, 根据学习类型进行选课

选课时间

  1. 选课大致时间如下所示,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新·编入学生:新·编入学学期初
    • 在校生:学期放假开始前
  2. 严格遵守选课和学费缴纳时间

选课学分

  1. 冬季学期/夏季学期选课范围为2~4学分
  2. 但是, 上学期 (1学期+夏季学期, 2学期+冬季学期) 的平均绩点达到4.15以上, 可以追加申请2学分

重修科目选课

  • 必修科目不及格(F)的时候需要重修取得学分
  • 已修课程成绩在C+以下的可以为了提高绩点, 选择重修

复学·再入学生的选课

  • 复学·再入学生的选课的时候, 应以复学·再入学当年的同一学年的教育课程为准, 进行选课。

选课的变更·取消和追加

由于课程时间表的变更或者课程的取消引起的少选课程, 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照特定手续进行 选课的变更·取消或追加

选课撤回

  • 可在课程进行2/3之前得到课程教授和学科长的同意, 保证当学期的选课学分不低于9学分(夏季、冬季学期), 可以进行课程的撤回
  • 撤回所选科目的时候, 撤回的课程无法变更为其他的课程, 并且也无法退换已经缴纳的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