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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实习及毕业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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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实习

  • 在校生可以研修2学分(120小时)以上的现场实习教育
  • 原则上,3年级的夏季学期或冬季学期进行现场实习,但,无碍于课程的1,2学期中也可以选择实习
  • 现场实习期间,相应学期规定时间内必须进行选课登录,这样通过现场实习才能得到相应的学分
  • 现场实习修得学分包含在毕业学分之内

毕业课题研究的研修

  • 在校生可根据3~4年级教育课程表进行专业方面的毕业课题研究
  • 选择毕业课题研究课程的学生在学期初应制定相应专业相关的毕业课题研究计划书并向学部提交
  • 毕业课题研究由指导教授负责,每学期末必须有相应的报告会(陈述,报告,展示等)

实习适用范围

  • 已修完2学年课程并且取得77学分的三,四年级的学生,经学科(部)指导教授同意后,可作为实习课程的推荐对象

实习学生的义务

  • 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属学科提交实习申请书
  • 实习结束后,须及时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属学科提交实习最终报告书及实习机构评价等
  • 须遵守实习机构的内部规定和安全管理条例
  • 不得泄露实习机构的机密
  • 实习过程中若发生事故等情况,应立即联系学校

学习学分认证

  • 1,2学期最多认证18个学分
  • 夏季,冬季学期最多认证6个学分

实习成绩评定

  • 实习成绩由实习机构现场负责人和指导教授及学部评价委员综合评定